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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东集团的”本草革命”:让中药材跳出药罐子,闯出大健康新天地
发布时间:2025/06/10
红球纷飞传三晋,大爱无边漫九州。5月25日,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,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赞助的“红气球挑战赛”(晋中站)在山西省高校新区(山西大学城)鸣笛开赛。该赛事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及山西大学城高校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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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东集团:32年慈善长跑背后的“共富密码”
发布时间:2025/06/03
在商业与公益的天平上,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选择了后者——即便负债也要坚持的”变态慈善”。这家从太行山走出的民营企业,用32年时间构建起一套独特的公益生态系统,累计捐赠超10亿元,将”与民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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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IFE「巢汐Tide」 新品发布会盛大召开,“美似潮汐,更迭永续”引领抗衰新潮流
发布时间:2025/01/14
近日,LAIFE乐梵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红宝瓶2.0新品发布会,吸引了众多业内人士及媒体的关注。 *LAIFE「巢汐Tide」美似潮汐、更迭永续新品发布会现场 LAIFE乐梵作为全球领先的长寿科技企业,一直致力于利用前沿科技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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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share:专业金融服务平台,助力企业成长加速
发布时间:2024/09/04
进入新经济时代,随着创新创业和产业再升级,企业成长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,对人力、技术、资金、信息等资源的需求量剧增,大批成长性企业缺少专业化的金融“加速”服务。 Weshare为创新企业赋能 为应对企业发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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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批专项债六月底发完 项目完成审核
发布时间:2020/04/06
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4月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今年以来,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,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2900亿元。截至2020年3月31日,全国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.08万亿元,占84%,发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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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美零售转型加速 携拼多多“迎战”零售业大考
发布时间:2020/04/06
随着国内疫情初步得到控制,零售消费市场也在逐渐恢复运转。日前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。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在会上指出,将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,壮大新型消费和升级消费,扩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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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新冠疫情蔓延,建霖家居等IPO企业受累
发布时间:2020/04/06
编者按: 随着疫情蔓延,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突破百万,累计死亡超5万例,其中,美国确诊超过23万例,欧洲确诊超过50万例。作为全球经济重要力量的欧美地区,其疫情将对IPO企业产生什么影响? “有一天美国将成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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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托代销哪家强?招行去年赚64亿
发布时间:2020/04/04
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随着银行年报密集披露,一些行业巨头代销信托产品的情况也浮出水面。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,“零售之王”招商银行2019年代销的信托产品规模超过3000亿元,借此实现64.32亿元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...
河南警方通报“中学男生宿舍发生欺凌事件”:涉案7人均为未成年人
发布时间:2021/04/16 商业 浏览次数:507
据@平安濮阳 微博消息,2021年4月14日17时30分许,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时某(男,16周岁)在班主任老师陪同下到示范区公安分局开州派出所报案称,3月27日被同学殴打。接到报案后,我局高度重视,立即受理案件,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。
一、涉案人员基本情况
谭某某,男,15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刘某某1,男,16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董某某,男,16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程某某,男,16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曹某某,男,15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刘某某2,男,17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任某某,男,15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二、调查情况
经查,因琐事,谭某某伙同刘某某1,纠集董某某、程某某、曹某某、刘某某2、任某某,于2021年3月27日在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时某所在宿舍对时某实施殴打、侮辱等行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三、处理情况
谭某某、刘某某1、董某某、程某某的行为因触犯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,涉嫌寻衅滋事罪,刘某某1、董某某、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,谭某某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,给予治安拘留(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因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);曹某某、刘某某2、任某某的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构成寻衅滋事,给予治安拘留(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曹某某、任某某因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,刘某某2因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予执行)。河南濮阳市示范区公安分局16日发布警情通报称,2021年4月14日17时30分许,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时某(男,16周岁)在班主任老师陪同下到示范区公安分局开州派出所报案称,3月27日被同学殴打。接到报案后,我局高度重视,立即受理案件,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。
一、涉案人员基本情况
谭某某,男,15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刘某某1,男,16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董某某,男,16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程某某,男,16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曹某某,男,15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刘某某2,男,17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任某某,男,15周岁,案发时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一学生。
二、调查情况
经查,因琐事,谭某某伙同刘某某1,纠集董某某、程某某、曹某某、刘某某2、任某某,于2021年3月27日在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时某所在宿舍对时某实施殴打、侮辱等行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三、处理情况
谭某某、刘某某1、董某某、程某某的行为因触犯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,涉嫌寻衅滋事罪,刘某某1、董某某、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,谭某某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,给予治安拘留(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因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);曹某某、刘某某2、任某某的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构成寻衅滋事,给予治安拘留(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曹某某、任某某因不满16周岁不予执行,刘某某2因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予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