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 > 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
  • 第三批专项债六月底发完 项目完成审核

    第三批专项债六月底发完 项目完成审核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6

   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4月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今年以来,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,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2900亿元。截至2020年3月31日,全国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.08万亿元,占84%,发行...

  • 国美零售转型加速 携拼多多“迎战”零售业大考

    国美零售转型加速 携拼多多“迎战”零售业大考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6

    随着国内疫情初步得到控制,零售消费市场也在逐渐恢复运转。日前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。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在会上指出,将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,壮大新型消费和升级消费,扩大...

  • 美新冠疫情蔓延,建霖家居等IPO企业受累

    美新冠疫情蔓延,建霖家居等IPO企业受累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6

    编者按: 随着疫情蔓延,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突破百万,累计死亡超5万例,其中,美国确诊超过23万例,欧洲确诊超过50万例。作为全球经济重要力量的欧美地区,其疫情将对IPO企业产生什么影响? “有一天美国将成...

  • 信托代销哪家强?招行去年赚64亿

    信托代销哪家强?招行去年赚64亿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4

    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随着银行年报密集披露,一些行业巨头代销信托产品的情况也浮出水面。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,“零售之王”招商银行2019年代销的信托产品规模超过3000亿元,借此实现64.32亿元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...

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1/03/22 新闻 浏览次数:390

民政部网站3月22日消息,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》。

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,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日趋清朗。但也必须看到,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时有发生,其滋生土壤依然存在,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,不断变换手法,以假乱真、招摇撞骗。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,千方百计“挂靠”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,鱼目混珠;有的线下被取缔后,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,手段更便捷、形式更隐蔽;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,随意为非法社会组织“站台”或“代言”,这些都污染了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,增加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难度。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,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,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,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;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;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;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;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。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社会组织,民政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,向社会公告包括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(法定代表人)名单在内的处罚信息,并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,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,并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。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其他单位,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,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二、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。党员干部(含离退休干部)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,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,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,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“站台”或“代言”。对违反有关规定、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,移送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

三、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。各级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报纸、融媒体中心、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、新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,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核实,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,不得为其刊登广告;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、图书等。对违反上述要求的,宣传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,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四、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。火车、高铁、飞机、轮船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及机场、码头、车站、商场、宾馆、饭店、娱乐场所、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,以及居(村)委会、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,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印发宣传册,张贴宣传海报或播放电子广告;各种会议中心,会展中心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展销场地;城市的标志性场所,写字楼等服务场所,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地。对违反上述要求的,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,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。民政部门发现此类情况的,及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。

五、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。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,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,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,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。对违反上述要求的,网信部门、电信主管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认定意见,依法依职责责令其查封、关停非法社会组织各平台公众账号和网站,拒不改正的,依法予以处罚。

六、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。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、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。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,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。人民银行、外汇局等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金融机构相关违规行为。

七、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。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,推进实施信用监管和惩戒,研究制定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在投融资、进出口、出入境、招投标、获得荣誉、生产经营许可、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更严格的措施。

要注意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。社会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,要登录“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”或“中国社会组织动态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、合法性,防止上当受骗。

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加强组织领导,层层压实责任,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,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采取一系列精准有力的行动,既要抓好部门内上下协同,也要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动,确保打击整治工作落到实处,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尽职尽责,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作贡献。

 

姓 名:
邮箱
留 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