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经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财经 > 上海一中院一审宣判赢基金融公司、王进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  • 第三批专项债六月底发完 项目完成审核

    第三批专项债六月底发完 项目完成审核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6

   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4月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今年以来,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,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2900亿元。截至2020年3月31日,全国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.08万亿元,占84%,发行...

  • 国美零售转型加速 携拼多多“迎战”零售业大考

    国美零售转型加速 携拼多多“迎战”零售业大考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6

    随着国内疫情初步得到控制,零售消费市场也在逐渐恢复运转。日前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。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在会上指出,将千方百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,壮大新型消费和升级消费,扩大...

  • 美新冠疫情蔓延,建霖家居等IPO企业受累

    美新冠疫情蔓延,建霖家居等IPO企业受累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6

    编者按: 随着疫情蔓延,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突破百万,累计死亡超5万例,其中,美国确诊超过23万例,欧洲确诊超过50万例。作为全球经济重要力量的欧美地区,其疫情将对IPO企业产生什么影响? “有一天美国将成...

  • 信托代销哪家强?招行去年赚64亿

    信托代销哪家强?招行去年赚64亿

    发布时间:2020/04/04

    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随着银行年报密集披露,一些行业巨头代销信托产品的情况也浮出水面。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,“零售之王”招商银行2019年代销的信托产品规模超过3000亿元,借此实现64.32亿元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...

上海一中院一审宣判赢基金融公司、王进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发布时间:2021/05/20 财经 浏览次数:388

据“上海一中法院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5月19日上午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)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赢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赢基金融公司)、被告人王进等人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对赢基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万元(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);对王进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一千万元;对吴琦、王骏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、十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百万元、一百五十万元;对顾欢欢、陆小弟、史珍、芮东海、徐秀芳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经审理查明:2013年7月,被告人王进设立并实际控制英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,经营线上P2P业务。2014年8月,王进设立并实际控制被告单位赢基金融公司,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,在上海、浙江等地开设20余家门店,从事非法集资活动。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,王进通过指使他人代持股或以个人名义持股等方式,先后设立上海赢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赢基文化公司)等公司,组建以赢基金融公司为核心,其他公司为投资融资通道的“赢基系”经营平台。

2014年7月至2018年9月,赢基金融公司、赢基文化公司等采取发放广告、口口相传、举办酒会、旅游等方式,夸大宣传公司对外投资项目,以年化收益率5%至17%不等且承诺到期还本付息为诱饵,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债权转让类、股权转让类等众多理财产品,诱骗社会公众投资购买。至2018年9月案发,赢基金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向7,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26.59亿余元,其中15.98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,3.1亿余元用于对外投资,其余资金用于支付运营费用、员工薪酬、弥补前期亏损等,至案发共计造成4,0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1.32亿余元。

上海一中院认为,赢基金融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进、吴琦、王骏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。被告人顾欢欢、陆小弟、史珍、芮东海、徐秀芳系赢基金融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赢基金融公司、王进等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,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,结合本案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姓 名:
邮箱
留 言: